專利法規定:設計人、申請人、聯系地址等發生變更時,應向專利局申請著錄事項變更。
一般而言,著錄事項的變更即專利變更需要申請人向專利管理部門提交申請,并在一個月內繳納變更費用。要注意申請材料的整理和準備,不然材料不全或者有問題,會被專利局下發《視為未提出通知書》。如果材料齊全,繳費及時,一般專利著錄變更的時間是一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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