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比利時是比荷盧經濟聯盟的成員。比荷盧經濟聯盟是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三國的聯盟 。為了在比利時注冊商標,必須通過比荷盧知識產權局 ( BOIP ) 進行申請,因此將在三個成員國中獲得保護。
比荷盧經濟聯盟的成員也是歐盟的成員,因此 歐盟商標 (EUTM) 在該司法管轄區受到保護。
比荷盧經濟聯盟 也是馬德里議定書的 成員。
比荷盧經濟聯盟是“先申請”司法管轄區,這意味著必須注冊商標才能獲得對其的權利。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即使馳名商標尚未申請,也可以受到保護。
商標不一定要使用過才能注冊。但是,先前對商標的有效使用可能有助于克服以缺乏顯著性為由提出的最終反對意見。
如果商標在注冊后的五年內未使用,則該商標將容易受到基于未使用該商標的撤銷行動的影響。
商標申請提交后,將在商標注冊簿中公布兩個月,在此期間,感興趣的第三方可以根據其在先權利對該商標申請提出異議。同時,BOIP 將進行實質審查,以確定申請是否符合注冊要求。
在比荷盧三國的注冊商標自申請之日起有效期為十年。然后它可以無限期地連續更新十年。商標續展最早可在到期日前六個月申請,最遲可在到期日之后六個月申請,但需支付延期續展費用。
服務流程:
提交申請→審查→公告→核準→下證
下證時間:
6-12個月
所需資料:
1、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2、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
4、委托書(需簽署)
5、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