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單位還是個人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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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2-11-02 09:13 一般為單位所有,也有可能是個人,看雙方有沒有特殊約定。依據《專利法》第六條相關規定: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相關代辦服務:專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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