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申請需要什么條件?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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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2-10-20 16:38 地理標志屬于區域公共資源。地理標志商標注冊人應當是當地的不以贏利為目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一般為社會團體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其業務范圍與所監督使用的地理標志產品相關。 地理標志申請人必須經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授權其申請注冊并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 地理標志屬于區域公共資源,申請人應提交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同意該申請人申請注冊并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鑒于各地行業主管部門設置并不統一,為避免機構調整及人員更替引發主管部門授權的穩定性,建議由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權為宜。 其他申請條件和普通商標申請一樣,不能有近似商標,不能違反《商標法》的相關條款,如需申請地理標志可在下方鏈接留電,我們亞太知識產權機構會有專業的商標老師跟您對接。 相關服務:地理標志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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