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酒茅臺”經歷了什么?緣何于2019.6.30停止使用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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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9-06-25 15:34 近20年時間一直被“國酒”這塊金字招牌加持的茅臺宣布月底前正式與它說再見 茅臺酒決心摘掉“國酒茅臺”皇冠換新商標的消息一出,立刻在白酒行業和知識產權行業引發熱議。畢竟,在過去幾年里,圍繞國酒茅臺商標展開的每一輪商標大戲,都在業內掀起不小的風波。 小編從對“國酒茅臺”商標事件進展歷程了解到:從2001年9月茅臺初次申請“國酒茅臺”,到2018年8月茅臺集團,徹底放棄申請“國酒茅臺”商標,前后17年間一共申請了9次。離成功最近一次是2012年7月商標網公布了茅臺酒“國酒”的初審公告。公告一出,白酒界掀起抵制狂潮,五糧液、汾酒、水井坊、郎酒、舍得酒業等均認為“國酒”商標不應被茅臺集團注冊獨占。為此,國家商標部門在短短3個月公示期內,共收到異議書95件次。 2016年12月26日,“國酒茅臺及圖”國家商標局決定不予注冊,國家商標局認為,“國酒”一詞帶有“國內最好的酒”、“國家級酒”的評價性含義,若由被異議人永久性地獨占使用,容易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而《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也明確規定:“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以其‘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 這也給商標申請人一個警醒,起名時需格外注意《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兩項:一、虛假描述并容易使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特征、質量、功能、成分、用途、產地或產源產生誤認的;二、有損社會公共利益、公共道德的。
據息:茅臺集團董事長李保芳在“悠蜜·云上丹寨”健康體驗之旅暨招商會上透露表示:“國酒茅臺”商標將于今年6月30日前全面停用,茅臺已經花了幾千萬元,請全球知名的設計公司設計了茅臺酒的新商標,現在已經確定下來,計劃于6月30日正式啟用。這樣看來“國酒茅臺”即將成為絕版,將由新標開啟新里程啦! 本文轉自商標圈,如有侵權問題,請及時聯系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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