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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認定條件及流程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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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1-11-01 15:31 以下是福建亞太知識產權與科創機構整理的福建省科技廳關于2020年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遴選和認定工作的通知部分內容: (一)新增企業遴選要求 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遴選在符合《行動計劃》遴選標準的基礎上,還要著重把握以下幾點: 1.中小企業的劃型標準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四部委出臺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執行。 2.應以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生物與新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海洋高新等戰略新興產業領域為重點。 3.應遴選具有較強創新能力、良好發展潛力和后勁、良好市場前景,在當地行業內有代表性和領頭示范作用的高成長科技型中小企業。 4.2020年新增遴選的企業,其上年度營業收入、科技人員占比、資產負債率等以2019年數據為準;近3年是指2017至2019年,如企業注冊成立未滿3年的按實際年限計。 (二)報送與認定程序 1.2020年新增遴選的,由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申請書》(附件2)并提交相關附件材料。已入庫企業無需再填報。 2.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科技、發改、工信、財政部門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工作部署,遴選確定培育名單(名單應含當地掛鉤責任領導)。具體遴選辦法由各地自行確定。 3.培育名單經設區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報送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培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席會議具體事務由省科技廳負責。 4.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培育工作聯席會議對各地報送的企業名單進行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進入“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培育發展庫”并予發文公布,享受培育政策。 如果您的企業也想申報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歡迎咨詢我們福建亞太知識產權與科創機構,會有相關項目老師跟您對接。 相關服務: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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