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創新券補助申請條件及流程 二維碼
599
發表時間:2021-10-27 10:46 以下是福建亞太知識產權與科創機構整理的福建省科技廳關于《福建省科技創新券補助實施細則》的內容: 一、申請條件 創新券補助對象為在我省(不含廈門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且在年度通知指定的科技創新服務支出費用時期(以下簡稱補助周期)內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取得入庫登記編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創新券用于補助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研發過程中向境內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業單位購買科技創新服務所產生的費用。 二、申請流程 創新券補助工作包括發布通知、申請、審核、確定補助金額和發放等環節。 1、發布通知 每年由省科技廳發布年度創新券補助通知,明確補助范圍與重點、申請補助周期和申請截止時間等事項。 2、申請 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提交《福建省級科技創新券補助專項資金申請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購買服務的發票、付款憑證、合同或服務結果證明等佐證。 3、審核 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在管理信息系統中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進行歸口審核。 4、確定補助金額 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依分配的省級專項資金和當地資金情況,確定每家企業的省級資金和當地資金補助金額,提交省科技廳備案。 5、發放 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依確定的補助金額,將省級資金和當地補助資金發放至申請企業。 如果您的企業也想申請福建省科技創新券補助,可以咨詢或委托我們福建亞太知識產權與科創機構辦理。 相關服務:福建省科技創新券補助申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