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到期后怎么續期?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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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1-09-18 08:55 商標有效期是十年。到期后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辦理商標續展。商標的續展時間是:到期前面的12個月內,或者過期后的6個月寬展期內,這兩個時間段都可以辦理。 申請續展注冊商標遞交相應的申請文件和繳納相應的規費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代理委托書》(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辦理商標續展業務建議先做好準備工作,可以在下方鏈接留言咨詢我們亞太知識產權機構顧問。 相關服務:商標續展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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