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企業字號已經作為商標在先使用,并且有一定知名度。根據注冊商標的情況,可以通過商標異議或者商標宣告無效等途徑爭取。《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一般來說,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已經在市場取得一定知名度,二是搶注人跟貴司有利害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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