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專利局作出的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專利申請人可以向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提出復審請求,期限內未提出復審請求但還在兩個月的恢復期內的,可以在提出恢復權利的同時提交復審請求及相關費用,如果恢復期已過將無法提出復審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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